港版国安法正式通过,中共人大常委全数通过,不意外,这只是走形式,在中国,只要党提出来的要求,不可能不通过的,习近平签署了主席令,正式通过法案,直到法案通过,香港同胞都不知道具体的法案是什么,这其实就是强加在所有香港同胞身上的,这个法案通过后,也就意味着,香港不再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利,香港不再是那个自由开放的公民社会,虽然林郑月娥说香港还是一国两制,但是其实只要仔细看那些法条就知道,这句话只是骗骗那些没看过法案的人,这个法案全部都是霸王条款,其中甚至还有一条是强加在全世界每人身上的。
法案第一条就表明,维护中国共产党是全体中国人以及香港同胞的共同义务。说了很多维护领土完整,维护国家不受侵犯,可是中国是一党专政,从来没有政党轮替,说白了不就是要所有人都必须拥护共产党。
还有比如法案第二章第16条,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可以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聘请合格的专门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任务。这句话其实就是说,以后香港警察都不一定是香港警察了!它可以是大陆的公安,大陆的军队,就看中共今天要谁来管你们。
还有第三章第一节,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无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都属犯罪!
以及第二节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都属犯罪!这里面说到的其他非法手段,也就是不管你用不用武力只要你符合中共认定的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你就会被定罪!不管你是说一句话,还是按了一篇反共文章的赞,或者你发了一篇关于反对共产党的文章,只要你被认定有反共的思想,你就是犯罪!其实就等于你没有言论自由了!虽然中共宪法又说到要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但是中共根本就不在乎违宪!这也显示了,中共是人治根本就不是法治!
总而言之党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假设你发了一些反共文章,你在自己博客发布反共言论,或者你有参与类似的反共行动,甚至你被发现有读过很多反共文章,或者你身上有反共的标志比如你身上印着中华民国国旗,你就很有可能被抓起来,你被抓起来,审判你的法官由香港特首指派,那么香港特首是谁指派?是由中共指派的,也就是审理你案件的法官实际上就是由中共指派。甚至审理过程都不会公开,因为法案明确说了,涉及国家机密,公共秩序等情形不宜公开审理的,禁止新闻界和公众旁听全部或者部分审理过程。那么这样子的话,香港同胞们想一想,是不是说你有罪,你就是有罪?!
甚至第三十八条,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这就是说这个法案没有国籍地域之分,只要中共认为你有罪,认为你批评共产党,颠覆国家政权,不管你来自哪里,你就是有罪。这说明共产党的野心,不仅把中国同胞当成韭菜,还要让全世界声音只留下一种,就是要你爱中共,不准批评!
从我个人亲身经历来说,我因为在自己博客转载和记录反共文章,而被抓捕,威胁,拘禁和殴打,足以说明所有问题,我彻底对这个政党失望,希望香港同胞不要放弃抗争,坚持自己对自由民主的向往,坚决不向专制低头!我坚决和你们站在一起!支持香港民主运动!